第一卷(第2页)
特别是其中一支歌,我清楚地记得全部曲调,但是后半段歌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,只对韵脚还留有一些隐约的印象。歌词的开头和我能回忆起来的部分是这样的:
狄西啊,我不敢
再去那棵榆树下,
倾听你的牧笛声。
因为在我们小村里,
已经有人议论纷纷。
……
……牧童,
……起誓;
……在所不辞,
玫瑰花下总有刺。
我想知道为什么一回忆起这首小曲,心中便感觉缠绵悱恻、意难平。这种心绪的变化让我百思不得其解。然而事实是,我完全没法在不被泪水打断的情况下唱完这首歌。我曾无数次打算写信到巴黎去——如果有人还记得这首歌的其他部分,我想设法补全歌词。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,如果这支歌除了我的苏珊姑母外还有别人唱过,那我追忆这支歌的乐趣怕是要大打折扣的。
这就是我初来人世那几年,最初的情感体验。我那高傲又温柔的心性就此开始逐渐养成,或者说是逐渐表现出来。我的性格优柔寡断却又不受约束,永远在软弱与勇敢、怯懦与刚毅间徘徊不定,最后终于使我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人,让我做不到禁欲也无法纵欲,既得不到快乐也得不到智慧。
这样的教育被一次意外事件打断,其后果影响了我今后的人生。
父亲与法国上尉戈蒂埃先生发生了争执,这位先生恰好和议会的人沾亲带故。戈蒂埃先生蛮横无礼又胆小如鼠,父亲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。为了报复,他就诬告父亲在城里持剑行凶。父亲被判入狱,但是父亲根据法律坚决地要求原告必须和他一同入狱。这一要求被驳回后,父亲选择离开日内瓦,流落他乡度过余生。他宁愿如此,也决不在事关名誉和自由的问题上退让一步。
父亲走后,贝尔纳舅舅成为我的监护人。当时他正好在日内瓦任职,修筑防御工事。他的大女儿死了,不过还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儿子。我们一起被送往博赛,寄宿在朗贝尔西耶牧师家里。我们在那里跟随牧师学习拉丁文,附带学习美其名曰“教育”的一堆杂碎。
两年的乡村生活略微削弱了我从古罗马人身上学来的锐气,让我又恢复了儿童的稚气。在日内瓦的时候,没有人督促我,但我却喜欢读书学习,因为阅读几乎是我唯一的消遣。可是到了博赛,功课却让我贪玩起来,因为游戏可以调剂功课的疲劳。
乡村田园对我来说是一片全新的天地,我在这片天地中流连忘返。我对乡村产生了强烈的喜爱,这份喜爱始终不曾消散。后来,在我一生的岁月中,只要一想起在那里度过的幸福时光,我对那段快乐日子的留恋和怅惘之情便油然而生,也会想起带我去那里的人。
朗贝尔西耶先生是个非常通情达理的人,对我们的学习从不马虎,但也不会给我们繁重的课业负担。在这一点上,他处理得非常好,证据就是,尽管我向来不服管束,但回想起学习时的情景却从不厌恶;另外,虽然我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不多,可学起来并不费力气,学会的东西也都没有忘记。
在质朴的乡村生活中,我得到了一件无价之宝:我的心灵豁然开朗,体验到了友谊。在此以前,我只有一些空中楼阁般凭空想象出的高贵感情。
在宁静的环境ong同生活,日复一日地相处让我和贝尔纳表哥产生了亲密的感情。很快,我对他的感情就超过对亲生哥哥的感情,而这份新的感情从未消散。贝尔纳表哥是个身材高大但骨瘦如柴的男孩,身体羸弱,性情柔和,虽然他是我监护人的儿子,但他从不过分利用家人的偏爱。我们俩的功课、娱乐和爱好完全相同,年纪也相同。都是独自一人,都需要一个伙伴。要是把我们分开,简直比杀了我们还难受。我们虽然很少有机会表达彼此间的感情,但这种感情确实极其深厚。我们不仅一刻也分不开,更是无法想象我们终将有分别的一天。我俩都是那种听两句软话便会让步的人,只要人们不横加约束,我们都会很听话。在任何事情上,我们总能达成一致。
也许管教我们的人厚此薄彼,在他们眼中我可能比表哥略逊一筹,不过私下里却是我占他的上风,这样我俩就算扯平了。上课的时候,他背不出课文,我就小声提示他;我做完习题,可以帮他做;玩游戏的时候,我的兴头比他足,总是我带他玩儿。总之,我们的性情无比投契,友情无比真挚,因此不论在博赛还是日内瓦,整整五年多的时间里,我们基本形影不离。
我承认,我们经常打架,但从不需要旁人来拉架,俩人之间的争吵也从来没有超过一刻钟,而且谁也不会跑去向大人告状。也许有人会说,这些都是小孩子之间的鸡毛蒜皮,但这样的情谊,也许有史以来,在所有儿童中都独一无二。
博赛的生活方式太合适我了,只要再持续那么一段时间,就能彻底定型我的性格。温柔、亲切、平和的感情将成为我的性格基调。我相信,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与生俱来的虚荣心比我的更弱。虽然,我有时也会因冲动而血气激昂,但很快又会萎靡不振。我那时最强烈的愿望,就是让接近我的人都喜欢我。我的性情柔和,表哥也一样,管教我们的人也都这样。整整两年的时间里,我没见过任何人粗暴地发脾气,也没被任何人粗暴地对待过。凡此种种,都在滋养我与生俱来的品质。看到大家都很喜欢我,而且对身边的一切很满足,我感到无比欢乐。
我始终记得,自己在礼拜堂里做教理问答时一时语塞的情景,朗贝尔西耶小姐脸上的焦急和不安让我难受极了。在大庭广众面前答不出问题,固然让我羞愧,但朗贝尔西耶小姐的表情则让我感到比羞愧更加强烈的痛苦。我对于表扬没什么感觉,可对于羞耻却始终敏感。可以说,我不太担心被朗贝尔西耶小姐训斥,但我害怕让她难过。
不过,朗贝尔西耶小姐和她哥哥一样,在必要的时候也会很严厉。她的严厉基本上总是事出有因,而且从不过分,所以虽然会吃些苦头,但我总是心悦诚服。如果我让别人不愉快,我心里会比自己受责罚更不是滋味……要把这种心理活动解释得更清楚是十分难堪的,但我必须这么做:希望能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,不加区别甚至是不得体地对待青少年,会产生什么样的长期后果。我希望他们能改变现在所采用的方法!
我相信,人们可以从这一普遍而不幸的事例中得出重大教训。因此,我决定将其中原委和盘托出。
朗贝尔西耶小姐对我们不但有母亲般的慈爱,还拥有母亲般的权威,遇到我们理应受罚时,她会像惩罚自己的孩子一样责罚我们。一开始,她只是以惩罚来吓唬我们。这样的吓唬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惩罚,让我觉得十分可怕,可等她真的将惩戒付诸实践后,我却发现受罚时反而不如等待时那么害怕。更加奇怪的是,朗贝尔西耶小姐的处罚反而让我对她更加喜爱:我对她怀有真挚的感情,加之自己天性善良,所以能管住自己不要屡教不改,再犯下要被她处罚的过错。然而,在被责打的痛楚和耻辱中,还掺杂着一种快感,使我不但不怎么害怕,反倒希望再被那双手责打。实话实说,这其中无疑掺杂了一些早熟的性本能,因为如果是她哥哥给我同样的责打,我就感觉不到一丝快意。不过,从朗贝尔西耶先生的脾气来看,我倒不用担心他替妹妹动手。我之所以约束自己、免受惩罚,唯一的原因只是不愿意朗贝尔西耶小姐生气。这就是好感在我身上发挥的威力,即使那是从肉欲中萌生的好感,在我的心中也能处于支配地位。